海防捐输银锭 朱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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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后,太平天国兴起,大清帝国内外交困。英、法、俄、德、美、日等西方列强,无不乘势加紧从各方面侵占、掠夺。同治三年(1864),中亚浩罕国(安集延国)的阿古柏入侵新疆(俄、英暗中扶持)。同治十年五月,沙俄攻占伊犁。同治十三年,日本入侵台湾。清政府内部的湘、淮两派,为加强自卫和防守各呈建议,由此产生了塞防和海防之争。 淮系的李鸿章提议加强海防,针对日本出兵台湾,以防东南沿海之患。他说:“新疆是四肢,丧失无伤元气;海疆是心腹,心腹丧失,人会死去。”又说:“应早撤西北边塞防务,乃至放弃新疆,也在所不惜。”意思是将西北之军费、协饷,移用于海防。湘系的左宗棠则提出加速增强塞防,因新疆已被沙俄割地五十多万平方公里,阿古柏又入侵新疆,若不断进逼、扩占,非但西北,恐东北、蒙古、西藏均难保全。左宗棠对李鸿章的海防“心腹论”怒曰:“若无四肢,他(李)还算人吗!”湖南巡抚王文韶认为沙俄鲸吞西北是迫在眉睫之事,慷慨言道:“我师迟一步,则俄人进一步;我师迟一日,则俄人进一日。事机之急,莫此为甚。”总之,应先逐阿古柏,堵俄、英于西北。 海防、塞防,相互争讦,但各有理,都为国家之防务,孰先孰后,难分彼此。只因国库空虚,难以立断。光绪元年(1875),慈禧作出塞防、海防两者并举的决策。命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进军收复新疆(光绪三年底,收复全疆)。令李鸿章筹建海防。海防经费之筹措,除酌减部分西北协饷归海防之用外,国库调拨部分,再规定各省(地方)从“捐输”中按比例划分上缴,作海防专用资金——“海防捐输”。 海防捐输银锭,锭面上方横书“海防捐输”,两侧直戳“金泉长”(匠名)。锭形椭圆,似四川银锭(别地也有此锭形)。长62毫米、宽52毫米、高25毫米,称重340克(附图)。这种专用银锭极其珍稀,它非但记述了海防、塞防之争史实,更是银锭中专款专用之物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