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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样板房“隐蔽工程”让人烦忧

薛慧卿


  买样板房,拎个皮箱就能入住,着实省力不少。但是,样板房的隐蔽工程常给购房者出难题,消费者往往入住后才发现:样板房,让人欢喜让人忧。

  天然气管道有泄漏  

  李女士于今年8月购买了松江文翔路一楼盘的样板房,10月下旬到天然气公司办理开通天然气业务。没想到,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一查,发现天然气管道有泄漏,不予办理开通手续。李女士随后找到房产商,交涉未果,只能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要求解决。

  松江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马上与该房产公司联系。房产商表示,消费者购买的是样板房,当时天然气管道只是临时接的,尚未开通。而消费者认为,样板房也应该是完好的,不能只是表面上的“样板”。经区消保委协调,房产商最后认真检查并修复了天然气管道。

  维修凭证不见踪影  

  家住中山公园附近的陈老先生同样购买了样板房。当时开发商已经清盘,陈先生购买后就和老伴匆匆忙忙入住。没想到入住后,隐蔽工程的问题不断“冒”出来:插座电源不通、按下报警器没有动静、地板有响声……最让老先生犯愁的是,样板房里的电器全部没有保修凭证。住了一段时间,电器出现问题,自己只能让小辈四处找维修点。当初购房时是省力了,现在烦恼却不少。

  “样板房”不是借口  

  在楼盘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通常会装修一两套样板房让购房者参观,这些样板房最终也会销售给消费者。对此,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指出,房产商既然把样板房作为商品房出售,就应该符合住宅交付的相关标准,“样板房”不可能是房产商推脱责任的借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因此,不少样板房的隐蔽工程,包括天然气管道、水管、电线线路等尽管是临时安装的,但在交付给消费者时,开发商必须重新检查验收,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

  本报记者  薛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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