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解读 正方 滞后效应导致感受偏差 房价上涨并不等于市场活跃 |
“目前的数据是体现涨价后的实际房价,它代表了前期房价上涨后反映在市场上的成交价格,能较为真实的反映楼市现状。” 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薛建雄表示,由于购房者实际体会到的是即时房价,在楼市成交量萎缩的时候,购房者看跌心理加强,开发商停止抬价,这让人们及时感受到房价上涨的止步。然而官方统计的数据往往会有一种滞后效应,目前发改委统计的是在所有区县抽样板块典型楼盘的成交数据,他体现的是开发商前期涨价后的市场成交数据(即8月9月开发商抬价后的房源会在9月10月集中成交,导致10月统计数据仍呈现高涨态势),在今年前三季度(新政来袭前),强硬的刚性需求和供求矛盾的突显导致的价格上涨,都反映在了10月的成交价格上。换言之,从开发商抬价时购房者已经感受的房价上涨,实际反映到成交价格上,会在往后几个月的销售期内逐步体现,因为市场需要逐步接受价格。10月,发改委公布的最新数据,体现的只是涨价后的实际房价,因此全国各大城市涨幅增长的数据合情合理。 首付提高的政策出台后,市场影响巨大,但是数据上为什么没有反映出来?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经理马冀表示,房价上涨并不等于市场活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房价上涨说明卖方对后市仍信心十足。首付提高的政策出台后,确实起到了抑制需求的效果,但是房价的上涨趋势短时间内还在延续。 反方 现行统计方式有失偏颇 能否准确反映实际情况还有待考量 “每年在各种各样的房地产数据公布后,市场上都会出现质疑的声音,这并非空穴来风,现行的数据统计方式有失偏颇,能否准确反映实际情况还有待考量。”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全国各大城市,权威机构出具的数据时常出现冲突,同样的城市,同样的统计对象却出现涨跌互现的情况。 2007年4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显示:3月,广州一手房均价为7029元/平方米,比2月均价下降了700元/平方米。然而几天后,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07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报告中的数字却截然相反,报告显示,今年3月,广州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6%,环比上涨1.2%。 去年12月,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在发布的《2006年1—9月深圳房地产市场分析》中称,深圳市9月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了12.7%,并创出近5个月来的最低点。而去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第三季度和9月份全国房地产价格指数报告却显示,深圳的房价同比涨幅高达10.6%,仅次于厦门,位居全国涨幅榜的第二。 两组数据的公开“吵架”,有关部门在公布两种统计数据时,又没有特别的解释说明,着实让买房者摸不着头脑。 “出现矛盾的数据其实与数据的统计方法有关,然而现行的统计方式存在多种漏洞。”业内人士认为,统计范围的单一、数据收集难度较大、各部门协调力薄弱的现存问题都让“官方数据”大打折扣。 目前,有些城市的统计方法是对各个板块的典型楼盘进行跟踪,以点概面,而且跟踪对象随时变化,对房价的指导意义不大;目前统计局的很多数据直接来源于房地产公司,但从实际情况看,许多企业并不重视这项义务工作,没有固定的统计人员,一遇到统计局索要报表,总有些企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无法按时上报或乱报,造成最终数据误差。 综上所述,房价统计在各个环节上出现一点小误差,最终统计的数据并不能准确体现楼市的真实情况。把握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的公开与公正。这不仅关乎老百姓对住房消费的心理预期,而且也关系到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把握。可以想像的是,如果官方统计数据“水分”过大,既会误导普通民众的消费,也会让政策制定者产生误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