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宜居”感受最重要 朱易安 |
◆ 朱易安 怎样的城市被认为是“宜居”的,完全依靠数据体系很难完成。如同什么是幸福,能用数据统计来说明吗?人均收入不多,家人亲亲睦睦,照样幸福;钱多了,仍然有人要闹离婚。所以,“宜居”的感受不能只看城市的“竞争力”,而要考虑城市居民的实际感受。当人民温饱基本满足,需求就会多样化,娱乐和休闲、收入支配的自主性,生活质量的提高等等,这些要求都会上升;也不会为了多挣点,就加班再加班。因此,国际上排名靠前的“宜居”城市,都是中小型的城市。不仅因为这些城市环境优美,建筑漂亮,公共设施完善,更因为这些城市给人生活的安定感,在那里生活的居民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竞争但不太激烈;有忙碌也有充分的自由休闲时间;例如曾经7次被列为世界宜居城市榜首的温哥华。现在国内长三角地区的一些中型城市也发展得很好,从报表数字上看,它们肯定排在上海之后,但是那里的工作节奏是均衡的,人的需求满足也比较均衡,拿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心”不累。 其实,城市的空间管理,不是把外观和环境整治漂亮就达标了,城市的主体不是建筑物,不是大绿地,而是居住在这里的城市居民,是人而不是物。“宜居”的标准要想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以及人与一切生存空间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个人的身心和谐。所以,城市的管理,它的核心价值是体现充分的人文关爱。让城市人在这个环境里感到有保障、很放松、有干劲、有幸福感、有信心、有奔头。而不是光有钱,光有大房子。利用有限的条件,创新的思维,同样可以解决难题。例如,当年古巴受到美国的经济制裁,汽车不够用,他们就做出一个决定:上下班高峰时,配公车的干部开车在路上行驶,只要有空座,老百姓就可以搭载,以弥补公共交通的不足。这样的举措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效果,那就是干部和百姓的距离拉进了,干部了解民意也不用专门安排一天去坐公交车了。只要心里真正装着老百姓,城市管理的难题总能又好又快地解决。 “宜居”是百姓的愿望,更是政府努力的目标,考量的标准首先是城市居民的感受,而不是打造的数据。“宜居”至少要满足三项条件;第一是利于生活的自然和物质环境;第二是利于发展的社会和人际环境;第三是利于身心健康的精神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城市发展中“长效”和“短效”的关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