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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修地铁避让钉子户
工期严重滞后


  南方都市报 一个倔强的“钉子户”,最终让广州地铁五号线改变了文冲站的施工方式,将明挖改为暗挖。

  工程滞后明年底完工

  据介绍,目前地铁五号线进行文冲站建设时,无法对石化南一街6号房屋进行拆迁。原因是该户与黄埔区建设局无法就补偿情况达成一致。目前,“钉子户”开出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安排其5个子女的就业问题,二是保留其原有商铺,三是要求500万-600万元补偿款。

  “为了确保五号线通车,地铁公司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降低车站使用功能,将明挖施工改为暗挖施工,将施工中的风险留给了自己。”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副总经理竺维彬表示。

  广州地铁五号线共有4个车站分布在黄埔区,分别是文冲、大沙东、大沙地、鱼珠。竺维彬昨日表示,其中3个车站目前已经完成主体施工并封顶,区间隧道也已打通。只有文冲车站东端由于受到石化南一街6号房屋拆迁影响工程严重滞后,预计主体结构要到2008年10月底才能完成。

  专家:避让值得称赞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物权法》专家周林彬教授认为:“地铁公司避让被拆迁户的行为值得赞赏,符合《物权法》确立的尊重私人财产权的精神。”周林彬说,如果走法律途径解决,诉讼时间会把工期拖得更长,地铁公司主动改变施工方法也是对法律程序的尊重。不过,周林彬教授也指出,“地铁工程延期实际上是对公众利益的损害。这件事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出于公众利益需要征用私人财产,还需要一个配套评估标准。”

  拆迁界定待明确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此表示,地铁公司作为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无法和被拆迁户协商一致时,可以到市国土房管局的拆迁裁决处申请裁决。如果其中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到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但即使法院作出支持拆迁人的判决,也要向政府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强拆。今年《物权法》虽然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个人房屋,但如何界定公共利益还有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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