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周正毅体现法律意志 祁人 |
◆祁人 周正毅案终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周正毅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及“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一句话,周正毅已遭受法律的严惩。 曾经被捧为“上海首富”的周正毅,其涉案情节固然复杂,但在旁观者看来,最触目者是其不择手段,极力拉拢腐蚀权力人物,打通与建立各种利益关系,这也正是他聚敛巨额非法财富的秘诀。周正毅三年前开始“吃官司”,即便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监狱服刑阶段,他也能伸出“上帝”之手,贿赂多名管教人员,“阶下囚”摇身一变“座上宾”,充分享受各种“特权”,通过手机等渠道遥控其“商业帝国”——周正毅无法无天到了在监所也敢继续犯罪!从周案可以清楚地看出,“小学生”学历的周正毅深谙权钱交易之“大学问”。而周案的背后,是社会上不同程度存在的权对法的抗衡,即以权压法;钱对法的勾引,即以钱诱法;情对法的融通,即以情化法。 几个月前,那些在周正毅羁押及服刑期间,为其提供特殊照顾的监所干警分别领到了年数不等的有期徒刑,现今周正毅也面临“大刑伺候”。司法曾为其蒙受耻辱,司法最终也要还自身的尊严。“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这是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所作报告中的一段非常重要的表述。周正毅案提示我们,全社会一定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以反制不良的权钱贪腐。周正毅二度审判,不过再次证明:法不可戏,法不可欺。 周正毅又“进去”了,此乃法律的意思,法律的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