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观察 让高校拥有多次招生机会 熊丙奇 |
2008年高考,还有半年多时间,但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在研究并部署相关工作。据笔者了解,一些地方正在思考如何有效杜绝被录取学生不报到问题,由此提高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率。 被录取学生不报到,导致当年高等教育资源“闲置”,这是近年高考录取中引起各地广泛关注的现象。今年,陕西和甘肃等地就出台政策,告诉那些被录取不去报到的学生,在第二年高考中,有可能被其他高校认为不诚信而不被录取,并在实际录取中,以诚信问题退了一些已经上线学生的档案。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高校(尤其是一些地方性本科院校、民办院校与高职高专)称,他们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在现有的录取规则中,高校没有充分的选择权。当大学开学学生不来报到时,所有的招生工作已经结束,他们无法进行第二次招生,以填补那些放弃报到的名额。 其实,被录取不去报到与学生的诚信无关,这是混淆了考生的选择权和诚信问题。但是,为什么不调整录取规则,让高校也拥有二次招生、甚至多次招生的机会呢?笔者认为,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在高考录取中,不应再追求用较短时间完成集中配置,而应在录取中尝试多次配置,直到资源配置到位。这种多次配置,就是在一定分数要求基础上保证“分数公平”,允许一名考生可以获得多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高校在获得学生录取确认之后,可以根据缺额情况进行第二次录取、第二次录取确认,以至第三次、第四次。如此,既增加高校的学生选择权,又增加学生的学校选择权,还可极大程度减少学生高考志愿填报焦虑以及不满意被录取学校与专业的情况,而高校也可有效避免当年教育资源闲置的问题。 从目前不少高校7月初完成录取,学生9月初方开学的实际情况看,完全有时间进行多次录取。而录取成本相对于教育资源闲置、录取到一大批不满意学校与专业进而学习不认真的学生来说,实则是高校应该而且乐意承担的开支。从实际操作看,过去几年来,香港地区高校以及部分国外大学在内地进行的自主招生,已经给内地高校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熊丙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