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无证驾车追尾肇祸 造成后座乘客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 郭剑烽 万剑峰 |
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万剑峰)醉汉无证驾驶摩托车,开车时还与乘客聊天,终究酿成追尾撞车出人命的事故。前天,曹广洋被奉贤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 现年28岁的曹广洋是外来务工人员,暂住于奉贤区青村镇。今年8月27日晚,曹广洋与朋友小葛等一起喝酒,一直喝到微有醉意才结束。他不顾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硬着头皮驾驶小舅子的二轮摩托车,载着小葛沿新奉公路由南向北行驶。一路上,两人说说笑笑。当摩托车行驶至A30公路跨线桥下坡时,由于曹广洋注意力不集中,直至距离两三米时,才看到前面有一辆无牌号叉车。眼看两车即将相撞,曹广洋慌忙向左借道,但为时已晚,摩托车右保险杠撞击叉车尾部,曹广洋和小葛两人被重重摔了出去。后小葛因伤重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案发后,曹广洋在事故现场向警方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经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主要责任。鉴于曹广洋能自首,并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因此法院从轻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