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焦点
 第A04版:综合新闻
 第A05版:科教卫新闻
 第A06版:民生新闻
 第A07版:社会新闻
 第A08版:新都会
 第A09版:文娱新闻
 第A10版:文娱新闻
 第A11版:文娱新闻
 第A12版:早间点击
 第A13版:中国新闻
 第A14版:国际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目 击
 第A17版:体育新闻
 第A18版:体育新闻
 第A19版:体育新闻
 第A20版:法治视窗
 第A21版:股市分析
 第A22版:投资理财
 第A23版: 广 告
 第A24版:公众服务
 第B01版:长三角
 第B02版:长三角 · 社会·生活
 第B03版:长三角 · 文化·旅游
 第B04版:广告
 第B05版:夜光杯
 第B06版:夜光杯
 第B07版:连载广告
 第B08版:阅读
 第B09版:旅游·城市
 第B10版:旅游城市 · 精华路线
 第B11版:旅游城市 · 游走都会
 第B12版:旅游城市·世界别处
 第B14版:上海地产
 第B15版:读者俱乐部
 第B16版:读者俱乐部
    
2007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搬仓鼠分工明确狂盗猪肉
魏宝等五人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
潘文婕 袁玮

田红 图

  本报讯 (通讯员 潘文婕 记者袁玮)猪肉价格大涨,饭店送货工乘机作案,合伙偷盗猪肉,并以低价贩卖牟取暴利。日前,徐汇区法院对这起偷盗猪肉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魏宝、杭圣权、刘建华、张应刚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8个月、1年10个月,被告人刘欣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5人分别被处罚金1000元、2000元、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魏宝等人均系上海圆苑餐饮公司的送货员和驾驶员,负责每天对下属饭店的配给送货工作。由于每天需配送大量的猪肉等农副食品,魏等人便利用送货之机将已交货的猪肉偷偷转移,并以超低价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自去年10月起,魏宝、杭圣权、刘建华、张应刚、刘欣以及杨飞、申权建、钮家杰(该三人均另处)作了明确分工并分组作案,先将装有十多斤猪肉的塑料箱交由饭店签收。待过磅称重后,趁收货人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钩将已属饭店所有的猪肉窃入空箱子内,并用其他空筐子压在上面以作遮掩,他们还特地剩下几块猪肉以免遭疑。之后将窃得猪肉装入送货车内,运至另一家餐厅并以5元的低价兜售。

  起初他们还只偷几块,可随着今年猪肉价格大幅上涨,他们开始变本加厉,每次窃取猪肉达几十斤以上。去年10月至今年7月间,魏宝一人共作案40次,盗窃猪肉五花肉共计价值13281元,其他人共作案10—28次不等,盗窃猪肉共计价值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魏宝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由于魏宝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刘欣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