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案在“起跑线”加快速度 市二中院通过首次审理庭长负责制提高效率 宋宁华 |
本报讯 (记者 宋宁华)案多人少,案件疑难程度大幅上升……根据市高院的统计,上海法院近十年来受理的案件数量翻了一番,但法官人数并没有增加太多。为了给审理“助推”加速,市二中院推出首次审理的案件均由庭长亲自排定审理时间的举措,提高审判效率。 起跑加速 案件堆积如山、法官忙得连轴转,客观上造成案件审理速度的相对滞后。但主观上是否也有阻碍案件审理速度的原因呢? 市二中院调查发现,尽管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都有审理限期的明确规定,但还是有少数案件超过时限。再深入分析后发现,超过时限的案件多数集中在一审案件,而且往往首次审理就迟迟不上“排片表”。“起跑”慢了,后面的各个环节一拖再拖,最终超过审理时效,让当事人不满。 庭长排表 今年6月,市二中院院长办公会议提出关于首次审理排期庭长负责制的意见,以提高案件首次审理按时率。 原来的审理流程是,所有案件立案后就分发到各个法庭的法官手中,由法官自行安排时间审理。但按照新规定,所有案件排期如今都有了强制性“倒计时”。在一审案件中,和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民(商)事一审案件,最晚应在70天内开庭,“硬骨头”的执行案件,也应在立案10天内作好执行准备。 系统预警 在该院局域网首页上,设立了首次审理排期预警界面。对于临近首次审理节点的未排期案件,一般一审案件提前20天、二审案件提前10天,进行预警提示。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排期或者首次开庭、审理的,则要在排期流程管理系统中写明“延期原因”。 庭长为首次审理排期的第一“责任人”,但并不只是一“排”了之,还要对审理情况全程跟踪督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安排首次审理而未排期审理的,由庭长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