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公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年报准则 实际控制人披露无“死角” 许超声 |
本报讯 (记者 许超声)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升级后的新版年报将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 新年报准则要求,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自然人、国资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或自然人,包括以信托方式形成实际控制的情况。如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应披露信托合同或者其他资产管理安排的主要内容。对于“共同控制”的情形,比如公司最终控制层面存在多位自然人或自然人控制的法人共同持股,且其中没有一人的持股比例超过50%,各自的持股比例比较接近,公司无法确定实际控制人的,新年报准则要求,应当披露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情况。 根据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报表格式,新年报准则对需要在年报正文中披露的财务指标进行了增减修改,如删除了原应披露的“主营业务利润”指标,将原“净利润”改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鉴于新会计准则在原三大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已增加股东权益变动表,故新版年报无需在正文中列表披露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