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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荐股软件“失灵”致炒股亏损
法院判决投资公司返还购买者3180元
江跃中 刘宁

绍波 图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刘宁)股民赵先生购买了一套由上海一家投资公司推荐的“××炒”股票操作软件,公司承诺,软件可免费试用3个月,如不满意可退款。而当赵先生花2980元买下软件并按相关指令买卖操作时,却发生炒股亏损。赵先生发现,这些软件提供的数据和指标很多时候并不准确。因交涉未果,赵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钱款。前天上午,闸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投资公司返还赵先生人民币3180元。

  操作软件“包赚不赔”

  去年7月,赵先生从广告上看到一家投资公司的介绍,称能提供股票操作软件。赵便打电话询问。投资公司的一名销售人员告知赵先生,这一软件经过反复计算验证,能彻底揭秘主力运作痕迹,具有自动选股、测算买卖点等特殊功能,股民只要按照炒股软件给出的买入卖出等信号,就能轻松炒股,包赚不赔。而且,股票操作软件可免费试用3个月,上门免费安装,不满意可退款。

  7月22日,求财心切的赵先生向投资公司支付了2980元,取得了这一软件。同年8月16日,他又与投资公司签订了投资理财合同书,约定投资公司为自己提供仓位整理、大势研判、风险控制等服务,为此又支付了200元保证金。

  股票涨跌并不“听话”

  随后,赵先生按软件指令实施股票买卖操作,没想到,多只股票的涨跌都没有按炒股软件显示的那样,说跌反涨、说涨反跌的情况时有发生。赵先生发现自己按照炒股软件买卖股票竟亏了钱,同时,投资公司也未提供过任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赵先生赶紧向投资公司提出退货退款的要求,但投资公司以种种借口回避。10月19日,赵先生向区消保委投诉投资公司,经调解未果,遂将投资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判令投资公司退还软件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试用期内可退货款

  法庭上,被告投资公司辩称,自己设有专人负责软件使用解答及退货事宜,但赵先生在3个月内未提出软件退款的要求,故不予退款。至于理财合同,因赵先生正在生病住院,故公司无法及时提供服务,但可以退还200元保证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赵先生在软件试用期内已经通过有关部门提出退款要求。根据被告投资公司在信息服务表中的承诺,允许原告在试用期退货退款,故本案中原告有权提出退款要求。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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