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偷改炒股账户密码 按判决生效之日股票收盘价折算返还 侯荣康 徐蓓丽 袁玮 |
本报讯 (通讯员 侯荣康 徐蓓丽 记者 袁玮)热恋中的情侣共用一个账户炒股,然而人情冷暖却比股市更变幻莫测。女友背着男友更改账户密码,男友一气之下诉至公堂追讨钱款。日前,徐汇区法院对这起财产纠纷作出判决,被告李娜被判令按所购股票的当前收盘价承担返还责任。 去年11月,来自台湾的张浩与比他小10岁的姑娘李娜相识,两人很快热恋并同居。其间,张浩想投资股票,却苦于身份特殊,无法在中国大陆开设A股账户。今年8月22日,两人商量后决定用李娜的名字在一证券公司开设股票账户炒股,密码由张浩设定。其后,张浩通过网络银行把10万元转入账户,并购买了2800股上实医药股票。第二天,当张浩想继续买卖交易时,却惊讶地发现前一天刚刚设定的密码居然被人修改了,自己无法操作股票。张浩马上找到李娜质问,谁知女友不但不肯告知他重置后的密码,反而责怪他小家子气。李娜说钱都存到她的账户里了,当然就算是她的了。愤懑之余,张浩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李娜返还10万元。 庭审中,被告李娜辩称,她和张浩是恋人关系,已经到了不分彼此、无话不谈的地步。当初那10万元钱是男友私人送给她用于股票买卖的,并不存在借用账户炒股一说。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既然钱已经给了,就不能出尔反尔要求返还。 法院认为,虽然原被告是恋爱关系,但并不必然导致原告把钱打入被告的账户投资股票就是一种赠与行为。被告将自己的资金账号、证券账号及相应的密码告知原告,说明被告同意原告的借用行为。原告将10万元转入被告的资金账户并不是赠与原告,而是自己要用于股票交易。被告凭身份证重置密码,导致原告对自己购买的股票和资金余额失去控制,应当承担返还责任。由于涉案的标的物是股票,它的实际价值随股市行情的变化而变化,原告表示愿意承担股票亏损,按判决生效之日的市值折算于法无悖,可予准许。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