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解放日报》广告收据 谢德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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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集上海解放区印花税票时,我保存一张实贴单据作为证物。这就是《解放日报》头版广告费收据。这张广告费收据是解放日报开给当年上海滩著名老企业——上海电力公司的。那时上海电力公司在解放日报上登一则十五字遗失启事。由于认定解放日报是上海主流媒体,同时初期出版的解放日报在图书馆、档案馆或私人藏家手里还可找到,但作为广告费收据这样的经济文物就可能已经很稀少了。所以我没为得到它背面的8枚印花税票而把它泡入水中。 它不仅是上海重要媒体经济文物,还是地下党上海市委革命活动文物。它上面印开具日期原用“中华民国”纪年(见图),尽管这张保存下来的收据已在上海解放后第二个月,使用“公元”纪年,但原单据上“中华民国”并未划掉,显然它是在上海解放前已经印好的。 上海解放前三天,地下党上海市委已在江苏某地成立接管申报馆及解放日报编委会,这一史实在这张收据版铭记录“广38·5”也可证明。它确系解放军占领上海前已印好。我拿它与原申报馆“末代”广告收据作比较,它们版铭大同小异,我收藏的申报“末代”广告收据上印版铭为“广37·3”。真庆幸我“手下留情”,未把这张已有近代文物价值广告收据浸入水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