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年告别“秦砖汉瓦” 江苏新政力遏“污染漂移” 杭春燕 金连升 |
本报讯 沿袭2000多年的“秦砖汉瓦”,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退出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浙江省首个关于墙体材料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违反规定生产或使用粘土砖的,按照其生产粘土砖的全部数量处每块(折标准砖)0.5元的罚款,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万元。 唯一的例外是:“为修缮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建筑物”,确需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应当经省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方能使用。 随着实心粘土砖全面退出浙江市场,一种更为环保、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将逐渐取而代之。杭州市墙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高级工程师吴承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新型墙体材料价格有些可能会比传统的粘土砖要稍贵,但建筑的综合成本却不会增加。”此外,新型墙体材料导热系数比较低,能逐步实现“冬暖夏凉”,有利于节约能源。 (杨晓燕 金连升) 本报讯 10月26日,江苏省环保厅出台《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苏北地区产业优化的意见》。无独有偶,就在几天之前,省政府办公厅刚刚转发了省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厅、安监局、省化工专项整治办公室《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的意见》。新政频出的背后,是江苏下决心从源头上治理产业转移伴生的污染向苏北漂移问题。 记者将两份文件对比观照,拎出了最亮眼、最鲜明的新要求——县及县以下:不再新批化工集中区。化工准入门槛:从2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 两份文件均提出,要提高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的准入门槛。除了“禁止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外,新政特别提出,“禁止新建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各类化工项目”。省环保厅要求,把污染排放的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对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不能按计划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文件同时提出,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尤其是“新建印染、化工项目,其新增的水污染物总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2倍的总量平衡”。 (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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