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处三名学术违规教授引起社会反响—— “家丑外扬”无损复旦声誉 张炯强 |
昨天,本报刊发《复旦处罚三名学术违规教授》消息后,社会反响强烈。新民网特约评论员发表评论说:“学术违规和学术腐败本来是为学人所不齿的丑恶现象,然而,这类丑行如今却在我国高校公开或半公开地泛滥成灾。复旦大学主动而且严厉打击学术违规的举措,显示了无愧于一所名校的勇气和豪气。我们应当为复旦大学的勇气和豪气喝彩!” 网易、新浪等门户网站转发这一消息后,网友也纷纷跟帖发表意见。山东一位网友说:“复旦大学坚决处理学术不轨行为并给剽窃抄袭者以必要的处分,不仅无损于复旦的声誉,正是表明复旦当之无愧是我国的一流大学。”也有网友跟帖说:“学术腐败太普遍了,似乎谁不弄虚作假就很另类。建议大学校园都像复旦这样拿此类事件开刀。” 在复旦校园,自曝“家丑”事件成为师生们议论的焦点。许多复旦学子在学校BBS“日月光华”论坛上支持校方的这一举措。一名学生说:“这是对其他踏实做科研的教师和学生一种尊重。”另一名学生认为:“抄袭是对学术最大的打击,学术活动里,诚实是基本要求,没有诚实,整个学术活动将不可能正常运作。”还有学生说:“要叫声好,都说复旦大气、有责任感,看来坏事没有变成更坏的事,值得欣慰。”但也有部分学生表现一种担忧,有学生说:“所揭露的问题在高校及学术机构里只是冰山一角而已”,也有学生认为:“处分还是太轻了,不过是两年不招生”。 记者上午从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了解到,学校于2005年1月通过了《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确定学术欺诈“八宗罪”,分别是:剽窃、抄袭、严重抄袭、篡改实验数据、伪造、私自署名、泄密以及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规范的行为。其中,在自己的论文、著作或其他成果中抄袭部分占20%以上(含20%)的,就认定为严重抄袭;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写作就署名的,认定为私自署名。 本报记者 张炯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