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挥舞“大棒”难封杀 转而投以“胡萝卜” |
问:IAEA与印度顺利签署协议,美国居功甚伟。它的政策为何发生了从全面封杀到不遗余力地帮助印度获得核能的截然不同的转变? 答:显然,半个世纪以来美国历届政府限制印度发展核武器的政策,没有取得成功。即便是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围堵之下,印度照样突破了防扩散,成为了一个事实上的核武器国家。在当前亚洲经济迅速崛起的时代,亚洲的一系列新兴经济体,如日本、中国、印度和韩国等,都大量需要能源支撑,发展核能也就必然成为战略选择。日本和韩国作为非核武器国家,民用核能已经成为能源消费构成的重点。中国作为有核武器国家,也在积极规划向核能领域的投入,并经长期磨合,已确定同美国开展和平利用核能合作的框架。眼看传统方式的防扩散并不能阻止印度发展核武器,美国不得不退而求其次,转而要求印度做一个负责任的利益相关者,必须加强国家核出口管制。 自2005年以来,美国开始从根本上调整对印度的防扩散政策,从根本性防堵转向分类性管理。美国要求印度自己界定它的民用核计划与军用核计划。对于民用核计划,美国可以同印度进行合作,但印度必须将民用核计划置于IAEA监督保障之下,切断其被转化为军用的可能。 表面看来,美国修改了它的核出口管制政策,是对印度的重要妥协,而且怀有针对中国的目的,由此还使人们产生南亚战略平衡将向印度倾斜的担忧。 其实,在核扩散和核出口管制问题上,美国的这一调整只能被认为是美国长期以来推行超出世界标准的美国标准的失败。世界标准是:任何国家都有权利发展民用核能,不发展核武器是自愿而非强迫的。对于自愿放弃核武器发展的国家,IAEA将对其所有核设施做监督保障;而对不愿放弃核武器选择的国家,它可能只将民用核能的部分交给国际社会检查,保证这部分设施不作军用,尤其是其民用核设施是从一个《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成员国进口的时候。 美国推出的标准是:只要你不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就不要指望从美国或接受美国这种增强型的防扩散出口管制政策的国家那里获得任何民用核技术。不然,就必须接受全面安全保障,加入上述条约。这种做法超出了国际标准,管制更为严格。但实际上,采用了美国标准之后,国际社会仍未有效地限制住以色列、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鲜发展核武器。这些国家或通过自力更生、或经由相互扩散,还是分别突破了发展核武器的禁区。 对于美印核合作,这两国国内有两种担忧。一种来自美国,军控防扩散界对布什政府的政策调整产生强烈的忧虑,认为这严重损害美国自己提出的全面安全保障的戒律,后果十分严重。另一种来自印度共产党等左派,认为应美国的要求将印度的军用核计划从整体核计划从隔离出来,是损害印度主权和安全。 美国和印度行政当局为在各自政府下台前完全通过《美印核协议》,最近都加快了步伐。辛格总理不惜承担在国内议会信任投票中失败后下台的风险,在7月下旬通过了议会的信任考验。然后,IAEA理事会又一致决定,同印度签署核保障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