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嘘搞到“优惠房”诈人钱财 无业人员陈纪康被判徒刑二年 |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袁玮)无业人员陈纪康经常在邻居面前吹嘘自己在房产公司工作,能搞到优惠房。听他说得天花乱坠,刘女士便一次次将巨额钱款拱手相送,3万余元钱款“打了水漂”。静安区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陈纪康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6年2月,现年54岁的陈纪康在老邻居刘女士面前吹嘘,自己是某房产有限公司科级干部,公司有个项目要造一幢楼,造好后可以出租,需要向刘女士借款3万元,可以以支付10%的年息回报集资人。被说动心的刘女士拱手送上3万元。同年8月,陈纪康为麻痹对方,向刘女士支付了利息1200元。同年10月,陈纪康再次向刘女士吹嘘,公司内幕情报黄浦区有个老街区要改造,公司内部有两间动迁房。若刘女士有兴趣,可以内部给她搞定弄一间,但要先付5000元定金。刘女士又一次奉上5000元。岂料,拿到钱后的陈纪康杳无音讯。刘女士找上陈纪康家门,则被告知陈纪康专门在外骗他人的钱款,为此事陈纪康老婆也与他离了婚。这时,刘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 去年3月25日,公安机关对陈纪康开展网上追逃、布控。同年11月3日,陈纪康在所在居委会被公安民警擒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