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综合新闻
 第A03版:民生新闻
 第A04版:社会新闻
 第A05版:中国新闻
 第A06版:文娱新闻
 第A07版:文娱新闻
 第A08版:3·15专刊
 第A09版:广告
 第A10版:体育新闻
 第A11版:体育新闻
 第A12版:来信来论
 第A13版:读者之声
 第A14版:目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国际新闻
 第B01版:星期天夜光杯
 第B02版:星期天夜光杯·夜光杯
 第B03版:星期天夜光杯·夜光杯
 第B04版:星期天夜光杯·连载
 第B05版:星期天夜光杯·都市专栏
 第B06版:星期天夜光杯·读书
 第B07版:星期天夜光杯·国学论谭
 第B08版:星期天夜光杯·音乐音响
 第B09版:星期天夜光杯·影视地带
 第B10版:星期天夜光杯·民间收藏
 第B11版:星期天夜光杯·东方大律师
 第B12版:星期天夜光杯·百姓纪事
 第B13版:星期天夜光杯·万象
 第B14版:星期天夜光杯·快乐作文
 第B15版:星期天夜光杯·市井故事
 第B16版:星期天夜光杯·动漫
 第B17版:求职
 第B18版:求职·培训之门
 第B19版:求职·才市一览
 第B20版:求职·职场快线
 第B21版:求职·职场焦点
 第B22版:求职·留学移民
 第B23版:求职·留学港
 第B24版:求职·职场万象
 第B25版:求职·留学移民
 第B26版:求职·留学移民
 第B27版:求职·教育培训
 第B28版:求职·教育之门
2009年3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400万元税款案

李小华


  沈豪出国后取得D国国籍,并在该国G公司工作。G公司为占领中国市场,利用沈豪尚未注销的国内身份证,暗中出资90%注册设立了上海公司。G公司提供进口货物及低于货物成交价格30%的发票,向海关申报。执法部门认定,沈豪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上海公司名义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时,伪造单证低报进口货物价格,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400万元。沈豪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依法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我在担任该案辩护人后认为,首先须确认该案的犯罪主体究竟是自然人还是单位。

  G公司能否成为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主体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符合我国法人资格条件的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境内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我国《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调查的证据证明,G公司在境外合法存在,应承担走私普通货物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

  为此,我向检察机关和法院提出如下辩护意见:其一,该案系走私普通货物的单位犯罪,犯罪主体是G公司,因该公司在境外属合法,也是设立上海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其二,该案所涉走私普通货物系G公司之决定,并可能获取主要非法利益,沈豪则是依公司指令操作申报业务。

  我还向法院提出依法可以减轻被告人罪责的依据并适用缓刑的要求。案发后,沈豪专程从国外回沪,向执法部门交代其走私普通货物的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由于沈豪长期生活在国外,对中国刑法知之甚少,以致涉嫌犯罪。但案发后深感后悔,且其家属已补缴了部分税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豪及G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由该公司提供资金,沈豪具体实施,采用低报价格方法申报货物进口,共计偷逃应缴税款400万元,属共同犯罪,沈豪处于从属地位。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认定沈豪系从犯,且有自首情节。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沈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宣判后,沈豪被当庭释放。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