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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7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区拆迁办拆除两次 住户再建三次
洋房墙脚长6m2“再生瘤”

张欣平 胡晓晶 陈洁 张倩莹

  ■ 西班牙风格花园小楼“地下室”与一楼住户房间相连 陈意俊 方丛麟 摄

  “一楼住户多次在花园内搭建地下室,区拆迁办两次拆除也没能根本解决问题,她现在已经第三次搭建了。”长乐路434弄17号居民方先生来电,投诉锦江大酒店斜对面漂亮外墙内的违章搭建行为。

  两度拆迁  三次再建

  我们驱车赶往现场,看到了一栋有着漂亮围墙的西班牙风格花园小楼。花园靠墙有一条宽约半米的沟,而靠近门口的沟上面被搭建成了密封的地下室。地下室与一楼住户房间相连,被雨棚盖着,上面还压着砖块,水泥砌成的墙壁也没有进行粉刷,这简易的地下室与身后古典的洋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里已经被拆了两次了,但这家住户依然不予理睬,还是在原址继续搭建。”三楼居民方国顺告诉我们,从2007年到2008年间,这家住户先是从朝花园的窗口搭起了一块遮阳板,进而又将隔墙推到侵占花园面积6平方米,搭成自己的小地下室(见上图)。经人举报后,区拆迁办将其拆除,但这家住户却仍旧自行搭建。

  改善条件还是保护洋房

  “我们家住房困难,女儿正在读大学,搭建地下室也是想改善一下住房条件”,违章搭建的住户王女士,边说边带着我们来到了搭建的地下室内。她拿出一份楼上邻居同意其搭建地下室的签名同意书给我们看,认为自己搭建是经过居民同意的,没有影响到别人。

  而方先生则称,该份同意书是其“胁迫”居民签订的:“楼里的住户大都是老人,最小的也都67岁了,大家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挨不过面子才签的字”。方先生还认为,违章搭建是违法的行为,就算有居民签字也不能违反法律。

  在方先生看来,小楼花园属于公共绿地,应该为整栋楼的居民所有,而现在王女士家将其一部分“挪为己用”,损害了其他居民的利益。据悉,这座小楼是当地唯一幸存的西班牙式上海老洋房,经常有老外带着画板过来写生。这座外带花园、三楼尖角的独立小楼在以前茂名南路的橱窗里还有其模型,更应值得保护。    本报记者 张欣平 胡晓晶

  志愿者 陈洁 陈晨 张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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