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铺防滑纸板反令顾客滑倒 超市负七成责任赔偿2.5万余元 任玉 江跃中 |
本报讯 (通讯员 任玉 记者 江跃中)每逢雨天,路面总是湿滑不堪,为了防滑,很多超市会在商场门口铺设纸板。本以为纸板能防滑,结果前来购物的顾客褚女士却踩着纸板滑倒了。受伤之后,褚女士将超市告上法院,提出总额近4万元的赔偿金。近日,黄浦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决超市赔偿褚女士总共2.5万余元。 雨天超市购物摔伤 2009年8月22日下午4时许,褚女士前往一家知名超市购物。由于下雨,超市工作人员在门店入口处垫了纸板,但纸板下层因长时间吸水而湿烂,导致褚女士踩上纸板时因纸板滑动而摔倒。 当晚10时多,褚女士感到伤痛难忍,便到第九人民医院急诊,诊断结果为右髌骨骨折。2009年8月28日至9月15日,她住院手术治疗,共计住院17.5天。 出院后,褚女士多次复诊,为此共计花费包含辅助器具费在内的医疗费共计2.17万余元,其中超市方面垫付了住院期间的包含住院伙食费157.50元在内的医疗费1.8万元。同时,超市还垫付了褚女士住院期间的护理费261元,另支付给褚女士1000元。 对于自己因为受伤而造成误工及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褚女士与超市有关方面做了交涉,提出赔偿。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褚女士将超市告上法庭。 原被告责任三七开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本起纠纷中,虽然超市已经注意到雨天地面比较湿滑,所以在超市入口处垫上纸板以防滑,但没有及时检查和更换湿烂的纸板,导致前来购物的褚女士滑倒受伤,因此超市理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褚女士作为成年人,雨天地面湿滑属于应知当知的常识,且被告所垫纸板在防滑的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因此褚女士自身也负有谨慎注意义务,对于受伤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等费用。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鉴于司法鉴定报告显示原告伤情并不严重,尚未构成伤残程度,因此赔偿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另被告已经支付的部分,应予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