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薄萱 记者 江跃中)87岁老汉多年赖在同居老太家不走。日前,宝山区法院判决老汉冯保(化名)返还房屋。
2003年初,殷女士姐妹俩年迈的母亲有了个相好的老汉冯保,为了让老人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两人共同出资20多万元,在沪太路购买了一套房屋给老人居住。后由于生活习惯等不同,老太提出分手,老太搬至女儿家居住,原来房屋就一直由老汉居住使用至今。今年初,殷女士姐妹俩来到宝山法院起诉,要求冯老汉返还房屋。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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