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工艺 限制高耗行业 浙江立法降能耗 梅璎迪 |
本报讯 (记者 梅璎迪)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的浙江省,其一次能源自给率不足5%。为限制高耗能行业增长,推进节能减耗,浙江省专门立法,从本月起实行落后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淘汰制度和高耗能行业限制制度。 本月开始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规定,浙江省实行落后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淘汰制度和高耗能行业限制制度。“未完成节能目标的或者未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地区,有关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暂停批准或者核准新增能耗的高耗能行业项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祖年表示。此外,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内容。 据悉,浙江省“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要下降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