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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政府就所谓驾校“限外令”作出回应——
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沪学车
必须持有本市“居住证明”


叶薇


   据交港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9月30日,全市共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11家,教练员17867名,教学车辆16471辆;今年以来新增驾驶员42.5万余名,同比增长7.9%。其中本市籍学员20.9万名,占新增人数的49.2%;非本市籍学员21.6万名,占50.8%。

  本报讯(记者 叶薇)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就所谓驾校“限外令”作出回应。陈启伟介绍,为了确保培训质量,本市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将对驾培机构的本市户籍的学员和外省市户籍取得上海居住证明的学员提供驾培服务。

  近日媒体和公众关注驾校“限外令”,并引起了很多讨论。陈启伟表示,上海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招生工作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依法开展。

  陈启伟说,据向相关部门了解,目前有不少外省市人员来上海学车,因此导致了许多人瞄准了这个商机,出现了各种个体车辆挂靠驾校,甚至借用驾校培训证等现象。这些培训忽视了学员的学车质量,甚至出现了虚报居住证信息、冒用上海居住证明以达到报名驾培目的的情况。

  他说,为了确保培训质量,本市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将对驾培机构的本市户籍的学员和外省市户籍取得上海居住证明的学员提供驾培服务。针对部分驾培机构对外省市户籍学员征收培训费的问题,交港局已经紧急发文,明确本市驾培机构的收费标准不能搞区别对待。

  陈启伟介绍,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培训机构调整培训收费标准,应当及时公示并向管理部门报备,严禁违规擅自涨价。

  针对部分驾培机构无序招生和违规组织异地培训的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管所将于近日起至年底,开展针对违规办理居住证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专项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工作——

  ■ 对已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考试的外省市户籍学员仔细核查实际居住情况;

  ■ 对居住证明造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办理居住证明的不予安排考试;

  ■ 对违规组织异地培训的驾培机构将暂停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