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双方进入装修合同细节的实质商谈阶段,李先生发现,商家宣传所谓的优惠套餐并不优惠,且充满各类隐形消费,故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在李先生的一再要求下,双方签订了解除协议,协议签订后,经李先生多次催促均无法拿回预付款项。过了一段时间,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经营不善停止经营,李先生和其他消费者均无法要回款项,于是起诉至法院。
李先生表示,此前系在电视台及各种纸质媒体上看到该公司的低价套餐宣传,前期沟通阶段该公司亦主推其优惠套餐,并鼓励消费者预付定金或预存款项,以获得家具赠送资格或套餐升级优惠。更令人气愤的是,他发现早在2018年8月期间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商家的虚假广告宣传行为作出过行政处罚,后该公司虽停止了电视平台的宣传,却从未停止纸质宣传单的发放,在该公司的营业场所持续进行虚假宣传,坑害了不少消费者。
经依法审理,思明法院支持了李先生的诉求,认定装修公司应向李先生返还预付定金。
据该案的承办法官介绍,以各类优惠套餐、预存活动作为套路进行虚假宣传的装修公司不在少数,部分装修公司以低价装修套餐、预存款按比例折抵工程款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垫付更多资金从而换取优惠。但这样一来,消费者的风险也增加了。消费者在面对这样的优惠应理性作决定,警惕不合理的低价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