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在全国政协大会发言中悉数收费公路“四宗罪”,建议改革收费公路制度,让公路真正姓“公”,不再成为地方政府的“提款机”与“摇钱树”。
收费公路过多
孙继业认为,公路是公共产品,自古以来修桥铺路都是政府的义务,当今世界绝大多数的国家公路是免费的,即使收费的国家,收费公路占道路总里程一般不超过1%。我国收费公路虽然只占总里程的4%,但除了350万公里的农村路,95%的高速路、61%的一级路都是收费的。
收费间隔太短
“按照收费公路条例规定,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这个规定已经太近;但许多地方仍得寸进尺。”孙继业透露,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被审计的18个省、市中,收费站点达4328个,平均每省240个。西部某省284个收费站中,有131个间距不合规,其中10个收费站间距不到10公里,过往车辆不堪其扰。
收费价格太乱
由于将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的制定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导致了收费标准不一。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披露,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是全世界最高的之一。2010年,各省路费日均进账均超千万,高的达6000万,19家路桥上市公司毛利率高达59.14%,成为去年最赚钱的暴利行业之一。高速公路成为名副其实的“高价公路”。
孙继业说,目前我国物流成本占GDP的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80%,其中过路费占运输成本的三分之一。为降低运输成本,不少车主违规超载,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收费时限太长
按照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但“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可放宽至25年,于是不少“政府还贷公路”摇身一变为“经营性公路”,成为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和“摇钱树”。
改革“统贷统还”
孙继业指出,收费公路难治理的根源在于不少地方把公路收费视为稳定的财源。“不痛下决心,不从制度上进行根本改革,是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的。”
他建议,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停止普通公路改制为经营性公路,让公路真正姓“公”。而高速公路属准公共产品,可以合理收费,但也不能收费绵绵无绝期,收费期限届满后应终止收费。“最关键的,要改革‘统贷统还’政策。”孙继业认为,很多超期收费站撤不掉,主要依据是“统贷统还”政策,各省收费公路敢欠债2.3万亿,主要原因也是依赖“统贷统还”。因为公路不断在修建,“统贷统还”已成为变相延长收费期限的一个借口和挡箭牌。特派记者 潘高峰 江跃中 叶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