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实名”举报反贪腐数量的稳定上升,得益于本市各检察机关在保护鼓励实名举报上的制度完善和创新,举报受严密保护、查处过程全反馈、举报有功进行奖励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得到推广。
记者在青浦区检察院看到,举报中心接待室有个独立房间专门用于接待举报人。房间是封闭的,装有百叶窗和隔音设施,外面人员听不见里面谈话内容,也看不清里面的身影。由于处理举报线索内容的环节、人员过多,容易泄密,青浦检察院完善举报线索流转机制,设置统一的举报受理机构,由专人登记录入举报线索,设置密码严格管理。同时,采用单线联系制度,确保每个线索只与单一承办人对应。还制定了详细的责任制度规范来约束举报线索管理人员,明确规定除举报中心受理案件线索的民警外,其他的检察人员非经批准不得接触举报材料。
青浦区检察院还注重在诉讼程序中保护举报人:初查过程中,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复印件;举报信息只作为侦查线索,而不作为证据移送审查起诉部门;与法院达成共识,对举报笔录不进行当庭质证,对举报人是当事人或证人的,其证言作为指控犯罪的主要证据移送法院时,应隐去其作为举报人的身份。
奉贤区检察院则在查处反馈制度上进行创新,让举报人举报后对进展情况全程知晓,不再担心举报信息“石沉大海”——线索分流时,不管是将线索移送至反贪、反渎部门还是区纪检监察部门都使举报人知晓,并作出解释;初查时,将查处进展情况告知举报人;结案时,通过当面接谈形式将查处结论答复举报人,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据统计,2009年以来,该院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共侦破职务犯罪案件64件76人,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9件28人次,发放奖金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