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田林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的独立法人调解机构,让“外来管家”来管好小区里的“家务事”,于今年5月成立“和房家园”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这一做法在本市尚属首创。
“家族式”管理遭质疑
宜山路655弄有栋很特别的高楼,这幢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房子一边是侨汇房,一边是售后公房,物业管理也是“各自为政”。问题出在了侨汇房这边,多年来,134套侨汇房都是由楼里的一个居民在管,他招了12个“物业人员”承担了大楼保安、保洁等工作。每家每户交的物业费全都进这个居民的私人账户,没有维修基金,一旦遇到大项目的维修改造,都是临时向居民筹资。时间久了,居民开始质疑这种不规范的“家族式”自行管理模式。
矛盾被摊到“和房家园”指导中心,中心的创办者王和芳有着前街道房管办主任的专业“底气”,她数次与业委会沟通,分析业主长期自行管理的利弊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王和芳还告诉业委会,因为居民的物业费都进了私人账户,就无法请专业机构审计。
“这不是目前最令居民诟病的吗?”专业的事情就得交给专业机构来管理,王和芳建议业委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由业主共同参与选聘物业公司。经过五六次协调会,大多数居民赞成请物业公司来管大楼。目前,已基本落实了物业公司。王和芳告诉记者,接下来要着手另选这栋楼另一半售后房的物业公司。
引导业委会合理诉求
田林街道的这一尝试缘于去年4月1日重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根据新规,街道办事处承担起落实辖区内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改选和日常运作的任务。田林街道发现,由于街道、居委缺乏专业人员及足够人手,群众利益诉求又日趋多元,仅在小区组建、运作业委会就困难重重。“和房家园”指导中心的成立使这些难题逐步得到化解。指导中心由创办者王和芳个人筹资10万元,是独立法人,属非盈利性社会组织,街道在经费、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等方面给予启动支持,每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项目委托。“社会组织参与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创新,改变街道和居委会的大包大揽,政府部门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提高了行政效率,专业的社会组织的参与也能覆盖政府可能忽略的社区管理‘盲区’。”田林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王萍说。
桂林路上有个商品房小区,2009年成立新一届业委会时,在前两届业委会的审计报告中发现,前业委会主任涉嫌串通物业公司,侵占业主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新业委会负责人多次找前任沟通,但对方始终不肯露面。无奈之下,业委会只得求助于指导中心。中心多次和相关部门座谈分析,理清了那些陈年旧账,发现所涉问题已超过中心所能处理的能力范围。“个人侵占等经济问题不是指导中心可以调查清楚的。”王和芳说,她建议业委会根据审计报告中的问题直接向司机部门提出民事诉讼。现通过业主大会同意,业委会已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本报记者 袁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