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身亡,老人不愿抚养无血缘孙子
2001年,外来媳妇杨某因琐事持棍棒与酒醉的丈夫钱某扭打后,留下倒地的丈夫离开。钱当晚死亡,杨因此被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
钱某的突然离世,对他年逾七旬的父母钱老伯、叶阿姨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原来,两老年轻时未生育,为将来能有人养老送终,就收养了钱某。养子因儿媳而死,两老心存怨怼。杨入狱后,他们不愿代为抚养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孙子小亮,8岁的小亮只得随舅舅一起生活。
2002年,法院根据钱老伯夫妇诉请,对共同登记在两老及钱某名下的住房中属于钱某的部分进行分割,该房也是两位老人的唯一住房。法院认为,这套房屋购买于钱与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钱的份额一半应归杨所有,另一半作为遗产分割。因杨故意伤害钱致其死亡,依法已丧失对钱财产的继承权,因此钱的遗产应由其父母钱老伯、叶阿姨、儿子小亮均分。小亮未成年且无其他住房,为保障小亮居住权,因此判决小亮获得其应继承份额,与钱老伯夫妇形成新的共有关系。
十年纠葛,为房子居住权不消停
之后将近十年,并不太平。先是小亮舅舅要求让小亮住回来,钱老伯夫妇不允。经调解,老两口同意每月支付小亮租房费250元。由于手头并不宽裕且心存怨恨,他们对这250元支付得并不干脆,双方时有摩擦。杨某服刑完毕时,钱老伯夫妇提出以小亮同住该房的形式代替每月支付租房费。小亮多次请两老同意母亲杨某和自己一起住回家,但均遭拒绝。2011年暑假,杨以儿子放暑假,自己是监护人为由登门大闹,一定要住进该房,两下言语不和动手。老人从此居无宁日,只得再次起诉至杨浦区法院要求析产。
吕长缨法官接手此案后,立即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钱老伯夫妇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但不同意支付补偿款,称反正儿子已被杨打死,大不了再赔上老命。杨则认为房子早晚归儿子小亮继承,对分割房屋意愿不高,坚持要住进该房。为此,钱老伯夫妇立下遗嘱,百年后遗产全归国家。吕法官感觉本案并非案情复杂,难以下判,然而简单判决不能还三代人安宁,必须着力化解纠纷。
抓准症结,法官化解矛盾促和解
原、被告矛盾至深,共同居住已无可能,分开是必然的。吕法官反复劝说两位老人放开心中怨怼、不因恨意在打闹中低质量度过晚年。很快,两老的态度松动了,同意吕法官提出的货币补偿方案。但是他们经济能力有限,请求法官做对方工作,待房屋出卖后再支付补偿款。
杨某则提出较高补偿款,还表示如不按她的意见支付补偿款,就不迁儿子户口,让老两口永远卖不掉房子,还要立即住回去。在吕法官看来,身为外来媳妇,杨失手致死丈夫,非但受牢狱之苦,还失去生活依凭,她没住房,没学历,没工作,孩子没成年,身陷困境,唯一能抓住的就是儿子小亮名下的房产份额,她的心情可以理解。因此,吕法官不轻言放弃,一次次做杨的工作,一面释明法律并严肃指出杨的不妥之处,一面鼓励她不但考虑自己,也要为两位老人的晚年着想。杨态度逐渐软化,双方当事人对补偿款的心理价位日益靠拢。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依调解协议迁出小亮户口并授权进行房屋交易,钱老伯夫妇分两次支付房屋补偿款28万元,十年恩怨一朝了结。
通讯员 陈炜华
本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