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在北京的时候,我的老朋友万之说他把瑞典文学史上的一部重要作品翻译成了中文,同时邀请我参加今天的会议。然后,我读到了《失忆》。
这是一部细致入微的书,里面的优美让我想起了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里面的不安让我想起了弗洛伊德的《释梦》,里面时时出现的幽默让我想起了微笑。一个失忆者在滔滔不绝的讲述里(也是自言自语)寻找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的痕迹:不可知的文件箱,一个新鲜的伤口,几个日期,一封信,一个地址,一份发言稿,旧日历等等生活的碎片,它们之间缺少值得信任的联结,而且这些碎片是否真实也是可疑的,但是这些碎片比失忆者更了解他自己,作者在写到一堆钥匙时说:“其中一把钥匙比我自己更知道我的底细。”
我的阅读过程十分奇妙,就像我离家时锁上了门,可是在路上突然询问自己锁门了没有?门没有锁上的念头就会逐渐控制我的思维,我会无休止地在门是否锁上的思维里挣扎。或者说我在记忆深处寻找某个名字或者某一件往事,当我觉得自己已经接近了的时候,有人在旁边说出了一个错误的名字或者错误的事件时,我一下子又远离了。
因此我要告诉大家,这不是一部用银行点钞机的方式可以阅读的书,而是一部应该用警察在作案现场采取指纹的方式来阅读的书。或者说不是用喝的方式来阅读的书,应该是用品尝的方式来阅读的书。喝是迅速的,但是味觉是少量的;品尝是慢条斯理的,但是味觉是无限的。
埃斯普马克似乎指出了人是失去语法的,而这个世界是被语法规定好的,世界对于人来说就是一个无法摆脱的困境。而语法,在这部书中意味着很多,是权力,是历史,是现实等等,糟糕的是它们都是一个又一个的陷阱。这也是今天的主题,失忆的个人性和社会性。埃斯普马克的这部小说,既是观察自己的显微镜,也是观察社会的放大镜。埃斯普马克比我年长三十来岁,他和我生活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历史和不同的文化里,可是《失忆》像是闹钟一样唤醒了我一些沉睡中的记忆,有的甚至是拿到了死亡证书的记忆。我想这就是文学的意义,这也是我喜欢《失忆》的原因。
万之,我的老朋友,你的译文棒极了!二十多年前你从北京坐上火车摇摇晃晃去了挪威,然后又去了瑞典,开始了你远离中文的漂泊生涯。可是读完中文版的《失忆》,让我觉得你一天也没有离开过中国,我怀疑你在遥远北欧的生活是你虚构出来的。(余华在埃斯普马克《失忆》作品讨论会上的发言,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