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杨辉是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初三学生。9月12日,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发生一起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杨辉因为发微博质疑该案有内情,于9月17日被张家川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由于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此案被称为“500转刑拘第一案”。
9月22日凌晨,杨辉在被拘的第7天获释。据了解,此案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调查核实,决定撤销刑事案件,对其行政拘留7日。
昨天中午,杨父杨牛胡在电话中称,他们坚持认为孩子发帖无罪。昨天下午,杨牛胡和杨辉的代理律师游飞翥前往张家川县公安局,提交了申请刑事赔偿的手续。
11月初,杨辉对媒体称曾遭刑讯逼供。杨辉昨天对记者回忆说,9月17日下午3时,他从学校被警方带走,“带走前后,警方没出示警官证等证件或执法依据”。办案人员把他带进审讯室后,“一上来就打我。”杨辉说,第一个打他的人被别人称为“马队”,扇了他三四个耳光。问完他发的三条帖子的情况后,包括“马队”在内的四五个人轮番打他,包括用脚踹、扇耳光、抓住头发晃来晃去等。自己获释后,“学校方面多次跟我爸打电话,说能私了就私了”。
据媒体报道,对此,张家川县公安局相关人士曾表示,办案人员并未殴打杨辉,“没动过他一根手指头”。
昨天下午,在提交了申请刑事赔偿的手续后,杨牛胡和游飞翥到张家川县检察院递交材料,对涉嫌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提出控告。(李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