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新修订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选什么人、用什么干部划定标准。治吏的第一步,就是选人用人。管住了干部选任,就是管住了根子。
现实中,凡选人用人上出现的问题,无不与监督不力有关。此次《意见》中提出建立倒查制度,对那些敢于制造问题的“幕后推手”们不啻一声响雷。要达到“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的要求,更需要强化监督,防止被人钻了空子。
管住干部选任,靠制度,更需要制度化的监督。《条例》已对相关监督制度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意见》则从细节上进一步提供了规范和保障。备受关注的倒查机制,可说是干部选任责任制的重要一环,而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决策责任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等,都应根据《意见》的要求,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同时,也需以更多信息公开、更好制度手段、更强处理问责,建立一个开放式、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张铁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