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家老夫妇居住在某新村的三楼,老两口都是退休教师,经常主动为邻居取奶,送报,倒垃圾,清扫楼道,多年来一直被评为文明五好家庭。
住在邹家老夫妇楼上的张家,是小区里蛮不讲理出名的,晒衣滴水,弄出声响是家常便饭。但邹家老夫妇总是谅解和忍让,因此一直相安无事。前不久,张家大儿子结婚,装修房间,将卫生间浴盆敲掉,并将马桶移位。由于违规装修,加上野蛮施工,造成地面渗水,严重影响楼下的正常生活。邹家老夫妇多次上楼交涉。张家均置之不理。
前些天傍晚,邹大伯刚洗好澡,楼上又渗下水来,刚巧滴在大伯身上,还散发着一股臭味。邹大妈见状,气愤至极,到楼上据理力争,并说再不采取措施,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岂料,张家大媳妇一闻此言,从房内冲出来揪住邹大妈的头发,还恶声恶气地说:“打死你这老太婆,看你敢去反映!”邹大伯闻声上楼,见状赶紧让张家大媳妇松手,却不料张家大儿子冲着大伯便高声叫骂。张家还欲再行凶,被闻讯出来的邻居拉开,老两口总算未受到进一步的伤害。
第二天,邹家老夫妇向居委会反映,要求严肃处理张家儿子和媳妇,居委干部上张家了解事情过程,但一进门便被轰了出来。于是居委干部无可奈何地对两老说,张家太凶,不讲道理,我们没有办法。邹家老夫妇向社区民警反映,民警起初推托太忙,后又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派出所没法管。两老又去找张家儿子、媳妇的单位,单位口头答应要对其职工进行批评教育,但总是不见行动。于是两老向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机构投诉,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机构的干预下,有关单位对张家儿子、媳妇进行了严肃处理,张家儿子、媳妇公开向邹家老夫妇赔礼道歉,并对卫生间进行返工,根除了渗水现象。
【评析】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法律赋予老年人的各项权益和利益,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因此,大家都应该关心帮助老年人。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条专门规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第七十三条规定,“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本案中张家儿子,媳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规定。居委和有关单位等不及时处理邹家老夫妇的投诉,也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