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然而很多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近年来,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建设的楼房频频成事故主角。
2010年,住建部的一位负责人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说:“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
相较之下,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是74年。
究竟是谁缩短了房屋的寿命?杭州土木建筑学会副秘书长陈旭伟认为,需要从规划设计、建筑质量和实际使用三方面进行评估。“改革开放后,为了解决老百姓住的问题,很多地方确实建造了一批快餐式的房子。”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由于规范标准体系跟不上建设速度,很多建筑工人甚至来不及学习建筑常识,就从“稻田”直接上了脚手架。加上技术和资金方面的原因,建筑工程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此外,考虑到建筑成本,当时一些结构应该采用钢筋和水泥的地方或减少或取消,甚至以泥浆代替水泥砂浆使用,也会严重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