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考试不理想女生跳河
据了解,事发时外冈中学一名初一女生在与其他四名同学途经校外恒飞路吴塘河桥时,突然跳入河中,岸上的两男一女三名学生见此情景,立即下河施救。这一幕刚好被途经的一名联防队员和一名过路市民看到,二人毫不犹豫跳下河中展开营救,但在把轻生女生救上岸后,跳河救人的两名学生已不见踪影,而另一名男生则自行游上了岸。随后,救援人员开来一艘小船在水面上搜索,最终两名救人的学生被打捞上岸,不幸的是,经医护人员确认,二人已停止呼吸,不治身亡。
事发后,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官方微博“嘉定教育”就此事发布了信息,称6月18日,外冈中学刚刚结束期末考试,学校安排在家休息。6月19日,七(1)班彭某(女)、朱某(女)、刘某(女)及七(2)班刘某、韩某(女)、王某路过校外恒飞路吴塘河桥时,彭某跳入河中,同行刘某、韩某、王某跳入河中施救,旁边同学马上报警,彭某被社保队员和快递员救上岸,王某自己游上了岸,但刘某、韩某不熟水性,被派出所及消防队搜救上岸,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三名施救同学水性不佳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上了英勇救人的社保队员杨晓明,回忆起事发时的一幕,他的心情依然久久不能平复。据他介绍,昨天他刚好轮休,下午出去办了点事,回家途中经过吴塘河桥时,发现四五名学生围在桥头,向下张望,神情焦急,他走近一看,只见一名穿校服的女生已经跨出大桥栏杆外,对着河面小声哭泣。杨晓明连忙上前劝说,“小妹妹,你千万不要做傻事,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父母想想呀!他们肯定会伤心的!”但女生最终还是纵身跳入河中,很快,桥上的一名女生和两名男生也陆续跳下,试图救起同学,但三人水性不佳,刚入河就开始挣扎。杨晓明见势不妙,连忙跟着跳下河里,他奋力游至女孩身边,拉住她的手,然后游到最近的一根桥墩旁,抓住桥墩上的缝隙,等待救援。“后来有一名下水的男生自己游回了岸边,另两人还是在水中不停地扑腾,可我距离他们有十多米远,也没法丢下女孩去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被河水淹没。”电话那头,杨晓明既无奈又自责。
悲剧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上午,记者还从嘉定区综治办获悉,事发后,区、镇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救援。目前,外冈镇和区教育局已准备为3名救人同学、社保队员杨晓明以及另一名挺身而出的市民申报嘉定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目前他们正抓紧收集、整理相关材料。
暑假将至,这起溺亡悲剧也为所有学生和家长再次敲响警钟。教育部门提醒广大学生,遇到同伴落水,情急之下伸手或直接跳下水去救人,是助人的本能,但这么做并不安全。当有人溺水时,首先应当报警,然后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确的营救方式。
目前,事件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记者 房浩
编后
见义巧为
见义勇为,不幸遇难,让我们为两个孩子默哀。学生所在学校已为他们申请“见义勇为”嘉奖。但我还是想说,他们精神可嘉,但这样的行为,真不希望重复第二次。
三个初一的孩子,还不会游泳,情急之下跳河救人,说明他们尚不善分辨危险,可能也没学过救人和自救的知识。所以我很想问问外冈中学和他们此前读过的小学:上海2009年开始的中小学生5年内“人人学会游泳”计划,到今年正好期满了,你们落实了吗?教育部最新颁布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删除了“见义勇为”字样,补充的是“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救”,这其中的深意,你们向学生仔细讲解过了吗?
关于未成年人是否应该见义勇为,是一个争论了十余年的话题。但几乎所有立法参与者都认同的观点是:如果未成年人,特别是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见义勇为,要注意适当、有效,考虑自身安全,特别提倡见义巧为。
行文至此,还想特别提醒,少年儿童暑期不要在无人看护的河边玩耍,更不要“野泳”。每年上海这样的悲剧,已是难以承受之痛。
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