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意高、影响大、效果好,是市公安局公共关系案例被评特别奖的原因。”案例评选活动办公室主任叶茂康告诉记者,相比企业,政府公共关系活动起步较晚,但与前几年相比已有了明显的进步。在政府公共关系工作中,“警察公关”一直处于“最强梯队”,这与公安部门多年来对公共关系工作的重视,以及其实际需求密不可分。通过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自身理念,上海警方逐步改变公众对警察的刻板印象,并使公众认同所传达的理念,使得警方的工作能够得到更广泛的支持与理解,公共关系工作开展的目的正在于此。
叶茂康告诉记者,虽然政府部门近年来对公共关系活动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但在对公共关系项目的理解与具体操作上依然有进步的空间。现在许多政府部门对公共关系的认识还停留在危机公关,缺乏主动出击、自我宣传的意识,“只做不说”依旧是一些政府部门的思维习惯。
“在新媒体时代,高效的传播渠道带来了更高的社会风险,尤其是政府部门,遭遇信任危机的概率大大提高,而公共关系活动有助于帮助政府部门化解这一风险。”叶茂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