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月实施的“上海市人口计生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热线将生育援助惠及四类家庭夫妻,为这些计划生育特殊对象,提供疾病筛查、医疗援助——
■ 双方均为非独生子女、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
■ 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 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第一次生育的多胞胎,经市或者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均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一方是烈士子女,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