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三十条实施办法。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三十条实施办法规定。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有关企业和个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政纪律,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并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整合资源、通力合作,以“听民意、惠民生、暖民心”为主题,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多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群众解决各类急难问题。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和市政服务,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和城市运行平稳有序。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强化岗位责任制,节日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和双人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