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国交通部与内政部协调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将在今年正式实施。法国公交系统每年因逃票行为损失高达4亿至5亿欧元。相关打击措施包括允许检票人员对逃票者做笔录、交通部门设立识别逃票人员机制,降低对逃票行为判罪的最低逃票次数限制,即由过去一年内逃票10次判罪改为5次即可判罪等。此前巴黎轻罪法庭以《日常安全法》的“惯常舞弊”罪判处经常逃票的人。最高量刑为6个月的刑期及7500欧元(约合5.4万元人民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