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多万元来源不明
今年50岁的黄峰平,是沪上知名神经外科专家,曾任上海多家医院副院长、院长、上海市卫计委副主任等职务。
2010年5月,黄峰平在担任上海某中心医院院长期间,指示医院职工购买价值近8万元的爱彼牌手表一块赠送他人,并以其他单位赞助医院的7万元报销了部分购表款。上述手表被退回后,黄峰平将其侵吞。
2003年至2013年,黄峰平在担任上海某三甲医院副院长、神经外科副主任、上海某中心医院院长等职务期间,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物业费缴纳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药品销售人员、医药公司副总经理、医疗器材公司销售经理、物业公司总经理、医疗小组等给予的现金、金条等财物共计301万余元。
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黄峰平在担任上海某三甲医院副院长、神经外科副主任、上海市医学会神经外科专科分会主任委员期间,多次负责医学会神外分会年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在此过程中,黄峰平通过医院工作人员王某及旅行社副总经理李某(均另案处理),侵吞赞助款141万余元。
截至案发时,黄峰平拥有的家庭财产及支出中,尚有1100余万元的差额未能说明来源。
一审宣判未当庭上诉
2013年12月,黄峰平被依法逮捕。2014年7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上海市一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审理,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峰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5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4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万元;犯罪的违法所得和来源不明的财产予以追缴。
法院宣判后,黄峰平未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