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命不同价”的报道也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24日,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之下,王超杰所任职的工程施工方西宁天瑞工程有限公司和承包方冯氏彩钢公司相关负责人再次与王父协商,答应赔偿不再涉及户口差异,三方协商并达成了协议,由天瑞支付30万元补偿款,而冯氏彩钢带王超杰前来打工的包工头支付20万元。
王超杰的家属目前已收到天瑞公司补偿的30万元,而冯氏彩钢承诺的20万元则仍在等待中。
王超杰家乡的六庄店村村支部书记段培军说,此事报道后,卫辉政法委系统相关负责人打来电话说,准备和青海格尔木当地的政法委系统协调,帮助王超杰申请“见义勇为”称号。
新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时保秋说,见义勇为认定需在事发地进行,河南省公安厅见义勇为基金会准备与青海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沟通此事。
事件回放 为救落水工友 小伙不幸遇难
王超杰是一名电焊工,今年3月份,为了给刚刚学会走路的女儿挣个好前程,他背井离乡,来到人生地不熟的青海格尔木市,在冯氏彩钢有限公司承建的一处水电站工地打工。
5月7日,王超杰和另外4名工友被公司派去清理河堤,下午3点,一名东北工友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另一名东北工友下河救人,不料水流湍急,两人都被水冲走。
危急关头,王超杰拿起洋镐沿着河堤跑了几十米远,追上了工友,他不顾危险,把洋镐伸向在水中挣扎的工友,试图把他们拉上岸,不料他自己却被拉进了水中。
最先落水的工友被随后赶来的人们救了上来,而王超杰和另一名下河救人的工友却不见了踪影。人们沿着河找了一个小时,才在一个转弯处发现了他们的遗体。
声音 在法律框架内消除不公平待遇
“同命不同价”的现象曾不断上演,虽不合情,但却“合法”。2003年12月,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标准根据死者的户籍性质不同,分别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而这被称为“同命不同价”的渊源。河南省内一名不愿具名的法学专家认为,“司法解释”的上位法《宪法》和《民法通则》均确认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肯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从未规定可以因户籍不同而有区别。因此,终结“同命不同价”关键要在法律框架内消除不公平待遇,完善相关法律条文,才能让“同命不同价”的荒唐不再上演,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