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校四大支撑体系
市教委副主任袁雯透露,上海教育综合改革要主动对接“科创中心”建设,本市将构建高校四大支撑体系。
■ 建立学科“特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支撑和夯实上海工程和科学中心地位。本市高校将重点打造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点和高水平特色学科群;优化学科布局结构,围绕产业链部署学科群,实现“同城协同”;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和专业载体,为“科创中心”建设持续提供高水平预备队和生力军。同时,本市将引导一批市属本科院校逐步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建设若干所高水平高端职业院校。
■ 加强上海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产品;推动校企等各类要素协同创新,支撑引领上海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
■ 本市高校将加强吸引全球高端学者和优秀学子的环境条件建设,支撑上海成为高端人才集聚地。搭建高校海外人才引进信息平台,积极引导高校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汇聚人才。
■ 本市将构建和开启大学生众创模式,烘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上海将支持高校教师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企业人才到高校兼职的双向流动;为在校学生休学创办企业提供便利和制度保障。同时,本市将建立创业“特区”,鼓励在校学生和一定年限内的毕业生在“特区”内创新创业。建立“上海大学生创业联合会”,“自食其力”“敢为人先”“宽容失败”将成为沪上校园创新创业文化的内涵。
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
市科委副主任陈杰在会上指出,面向当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畅不活的诸多瓶颈制约,首要任务是打通高校、科研院所的转移转化通道,清除各类障碍,建立起有利于创新的成果权属、收益分配、人才评价等一系列体制机制。同时,全面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收益不再上缴国库,同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损失”免责政策,明确成果研发团队应当享有的收益比例或数额。同时深化绩效工资制度和股权激励制度改革,让科研人员通过成果转化实现“名利双收”。
完善不同类别科研成果的评价机制,明确应用类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果转化义务,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包括成果转化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渠道等。如果科研人员甚至大学生在岗离岗创业,将获得一定的身份保障,明确界定各类成果转移转化中的收益行为与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之间的标准界限,减少科研人员和管理者们的后顾之忧。
“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要瞄准创业者最核心的需求,扫除创业者前进的障碍,更好地营造创业氛围,而不仅仅是解决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陈杰说,上海已经具有了众多的前期孵化器、创新苗圃等,接下来将着力打造100家众创空间,并出台发展众创空间的指导意见。与传统孵化器不同,众创空间基于“互联网+”,集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共享空间为一体,有望不再设置走进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