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相关机构严格按照开户实名制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审核义务,要在开户前督促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证券账户业务办理须知内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账户实名制要求以及违规可能承担的相应后果,严禁为涉嫌违反账户实名制的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或提供其他便利。通知提出,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期货公司应当对名下开立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信托产品证券账户、私募基金证券账户、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进行全面自查。
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切实履行账户使用环节实名制审核监督义务,严禁为投资者违规使用证券账户的行为提供任何形式的便利,各证券公司应采取适当手段防止账户持有人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违规情形的发生,确保账户实名制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