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郭美美之所以不认开设赌场罪只认赌博罪,是因为两者在司法实践中不易区分,最主要是两者的法定最高刑不同,赌博罪最高刑三年有期徒刑。开设赌场罪最高刑十年有期徒刑。如果认定赌博罪的话,郭美美最多判三年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专家李文华
“本案起诉书仅指控郭美美与赵某某开设赌场,并没有指控郭美美干爹。法庭依法只能针对指控的人员和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对没有涉案也没有指控的人员不能进行法庭调查。法庭属于中立的一方,尽管郭美美的炫富和爆红与媒体或网络热炒的‘干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法庭却没有权力主动对没有被指控的郭美美干爹进行调查。更不能对此作出任何法律评价。”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大民
“民意审判重情绪,法律审判重证据。对于郭美美,舆论加诸其上的其他‘罪名’,既然法庭并未指控,只能说明暂时并无相关证据。疑罪从无,适当量刑是法律最重要的原则,也体现了法律的谦抑。任何一个公民,哪怕他犯了再严重的罪行,他的人格同样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郭美美也不例外。”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
本栏编辑 程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