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此次改革的对象是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可参照执行。
根据《意见》规定,基层卫生专业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至于论文、科研要求,不做硬性规定,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前,应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分,同时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此外,《意见》强调评审指标要“接地气”,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标准有所区别,重点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康复等任务,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考核评价,实现“干什么评什么”,避免职称评审和实际工作出现“两张皮”的现象。
人社部介绍,改革的方向是在未来的职称评审中,突出重点考核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实践经验,引导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注重临床水平、注重服务质量、注重工作业绩,突出职称评价的能力业绩导向。
【专家观点】 无关职业都应取消外语考试
第四军医大学教授吴昌归近年来多次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组织工作。他认为,县级及县级以下医务人员的主要责任在于临床服务,创新性的临床和医学研究与他们关系不是很大。
“取消外语考试可以让基层医疗机构中许多技术水平高、服务态度好的人把职称评上去,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提高基层的卫生服务水平。”吴昌归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不仅是基层医务人员跟外语没有直接关系,我国许多职业跟外语都没有直接关系,把外语考试作为职业技术的好坏的评审标准应该全面废除。今年6月,江西省规定,中级以下职称评定不再需要考英语。而早在2012年,新疆就提出改革措施,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一刀切”,考不考、怎么考,要看它与实际工作联系紧不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