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原文:
2016年1月1日凌晨5时许,芜湖市公安局湾里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令:鸠江区天都酒店有人坠楼。民警到达现场后,和120工作人员进行急救,后送至弋矶山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件发生后,出警民警迅速封锁现场,同时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市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率领相关警种,赶至现场,成立事件调查组,并按照命案工作的标准开展调查工作。民警先后走访调查了相关当事人,调取了视频监控资料,同时邀请省厅专家组,在家属的见证下,开展了相关勘验工作。
经查:2015年12月31日下午,死者陈某某相约当事人季某某、吴某一起共度新年,当晚21时许,三人到达菲比酒吧,期间三人购买了一瓶威士忌黑方酒,配8瓶绿茶兑酒,并将一瓶酒喝完。2016年1月1日凌晨1点40分许,陈某某已呈醉酒状态,三人离开酒吧。凌晨2点44分,三人进入天都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随后吴某背着陈某某与季某某一同乘电梯到六楼进入房间。凌晨5时许,吴某发现陈某某坠楼,随即喊醒季某某与服务员一起开展救助并报警。
陈某某亲属从民警口中得知,事发当晚,陈艳和来自内蒙古的季某某同睡一张床,来自黄山的吴某睡另一张床。进入房间后,陈某某曾经醒来要喝水,吴某喂她喝水,一个多小时后, 吴某发现窗口有一个人影,想上前拉, 已经来不及了。 (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