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国家公权力深入干预公民家庭生活的一个典型案例——虐待行为的发生、发现,公权力的介入、干预,当事人后续生活的跟踪、关注……这些因“爱”而生的作为让我们思考:爱孩子,我们怎样做才能更好?
4月7日上午,长宁法院少年庭副庭长钱晓峰、区妇联蒋春华一同坐飞机飞往H省C市,他们去看一看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小蕾的生活状况。钱晓峰发现小蕾结实了,脸上溢着笑容。老师说小蕾表现十分优秀,各门功课都在95分以上。在小蕾的新家,钱晓峰和蒋春华见到了小蕾的继母和弟弟,感觉到了小蕾和继母彼此间的接纳,也看出了弟弟对姐姐的依恋。
“从没见过这样的家长!”
小蕾是钱晓峰审理的一起虐待案中的一个未成年人。2015年4月7日清早,小蕾走进教室,班主任张老师发现小蕾一瘸一拐的问她是不是又被妈妈打了,小蕾怯怯地点了点头。只见小蕾双脚多个脚趾破损溃烂,淌出脓水。全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多处有被牙齿咬伤的印痕。
学校带小蕾去医院诊治的同时向警方报案,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小蕾的伤情鉴定。经分别询问小蕾及其母亲何茵,警方初步掌握了案情:4月3日傍晚,何茵回家后见小蕾在看电视,就问她为什么不练习古筝。小蕾回答说练过了。何茵认为女儿撒谎,就用手掐、嘴咬、拳打、脚踩、绳子抽等方式殴打小蕾直至小蕾“认错”,历时20多分钟。“我从教30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家长!”张老师说。
与此同时,经长宁区青保办(教育局)牵头,长宁区公、检、法、民政、妇联等部门以及小蕾所在学校、街道、派出所等,一起就此事紧急会商。钱晓峰代表法院参加了会商。派出所查找到小蕾的生父,但他现在C市居住,已组建新的家庭并有一个男孩,表示没有办法管小蕾;民政部门表示救助站可为小蕾提供暂时的衣、食、住,但因缺少人手,看护人员要有关部门安排。
钱晓峰知道,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虽然有相关处置意见,但尚缺乏可操作性。在各方的积极努力下,小蕾得到妥善安置,街道干部与社区民警负责接送小蕾上下学,小蕾惊恐的情绪渐渐平稳下来。
“我把所有精力都给了孩子!”
小蕾伤情的鉴定报告出来了,除面、额及头顶部有多处新旧损伤导致的色素改变外,胸部、背部、腹部、臀部及四肢外伤及咬伤导致软组织挫伤后的色素改变占体表面积74%,远超30%的相关鉴定标准,已构成重伤。4月20日,警方正式立案侦查,之后何茵被依法逮捕。
何茵被刑拘后,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精神状态、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能力鉴定,结论为何茵无精神疾病,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8月,长宁法院立案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主审法官钱晓峰大致了解了何茵与小蕾的生活状况。80后的何茵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即外出打工,在C市认识了季晟。2006年两人结婚,第二年小蕾出生,女儿两岁半时,何茵与季晟离婚,她将女儿接到上海。
性情急躁的何茵认为女儿是自己未来的希望,她对小蕾的要求非常严苛,学习上层层加码,管教上稍不如意就施以体罚。她让女儿学舞蹈、古筝,给女儿报英语等课外辅导班,买来语数外课外练习……聪慧的小蕾学习成绩一直稳定在班级前十名。2015年3月底,何茵在女儿的书包里看到一张成绩“不太好”的试卷,就问女儿是不是故意藏起来不让她知道,经不住她的“教训”孩子最终承认了。4月3日,何茵认为女儿偷懒、撒谎,再次虐打女儿。4月6日,还是因为练古筝,何茵又一次打骂小蕾……“我把全部精力都给了孩子,但她就是不记打!”何茵感到非常失望。
“莫让公权力击毁母女亲情!”
2015年9月,长宁法院开庭审理何茵涉嫌犯虐待罪一案。公诉人提出,何茵不听劝告多次虐打女儿,女儿被保护隔离后何茵曾有过激行为,建议不对何茵适用缓刑。
辩护人表示,何茵主观上没有虐待小蕾的故意,她几次打骂女儿是认为女儿有藏匿试卷、逃避练琴和说谎等不良行为才实施的。辩护人向法庭讲述何茵在痛悔自己教育不当的同时,时刻牵挂着女儿。辩护人透露小蕾6月初被父亲接走后在C市的情况,表示小蕾无法适应在生父家的生活,已多次离家出走。
钱晓峰决定,启动涉少审判特别程序——社会调查评估,请C市相关单位对小蕾在C市的生活、学习、身心状况及生父季晟家庭的监护能力调查评估。
“她远远超越了管教的界限!”
11月,钱晓峰收到调查评估报告:案主(指小蕾)初到C市时身体消瘦、抽搐现象严重。之后几个月,抽搐频率明显减少。目前案主对C市家庭环境基本适应,案主晚上吵着要妈妈(继母)陪她一起睡觉,生活中喜欢粘着继母期望获得关注,案主居住环境良好,5岁的弟弟与姐姐相处融洽,继母全职在家照顾两个孩子,案主在C市期间身体、心理、情绪等各方面状况有很好的改善……
11月25日,长宁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本案并作出判决:被告人何茵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被告人何茵于缓刑考验期起6个月内,禁止未经法定代理人季晟同意,接触小蕾及季晟。(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点评】
法官钱晓峰认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必须建立有效的发现报告机制。二、多部门协调工作对案件推进至关重要。三、公安机关强力介入是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关键。四、民政部门托底保护场所的建设和机制保障有待加强。五、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大有可为。
特约通讯员 章伟聪 本报记者 袁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