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规定。
“有时候主管布置任务,事先缺少沟通,大家加班好几天,成果出来了,最后用不上,工作忙却没有效率,做了无用功。”
——深圳程序员韩轩平均每周要工作6天,每天加班至少在4个小时,有时还要通宵加班,但他坦言现在工作难找,有一个稳定的饭碗不容易。
“1/3白领每周加班超过5小时;IT、通信、电子、互联网行业的白领平均每周加班时间为9.3小时;白领级别越高,加班时间越长,高层管理者平均每周加班12.3小时;11%的白领表示平均每周加班时间在20小时以上。”
——智联招聘曾发布《白领8小时生存质量调查》。
“周末开会,表面看充满了一种只争朝夕、夙夜在公的‘工作干劲’,其实应该反过来想想:到底有多少真正要紧的事非得在周末兴师动众?”
——北京某杂志社编辑陆晶认为,很多在休息时间安排的加班完全可以避免,但有些观点甚至不认为员工周末需要休息,反而将周末加班视为“敬业”。
“到了下班时间,领导还没走,你敢走吗?同事还在工作,你好意思先下班吗?如果比其他人下班早,会不会显得工作态度不积极?”
——调查中一些白领认为,不少无谓加班还与外在竞争压力太大有关,如果都这么熬时间,能力强的人往往被能力低的人“熬”走了。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规定。
“加班多是计划之外的,很难事先申请。还有人习惯回家加班,很难精确记录加班时间。申报程序太复杂,实际上是给员工领加班费设置障碍。”
——上海某上市公司财务经理张光宇指出,公司规定员工加班有加班费,但能领到的人寥寥无几,但应该明确加班补偿,不能无条件加班。
“如果员工总加班,一定是工作安排有问题,比如需要一个星期完成的任务只给了三四天。为此,公司应注意改进管理方式,合理分配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工作时间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是减少无谓加班的利器。
“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不仅有赖于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健全,还需要企业细化管理;不仅需要管理者增强尊重劳动者的观念,也需要劳动者自己珍视与用好休息权。”
——相关专家提出,针对“过度加班”,管理部门和各级工会应切实发挥作用。
本栏编辑 范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