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
据了解,上海将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一“牛鼻子”,进一步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法院制定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检察机关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岗位说明书,凸显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晓伟建议,随着法官、检察官权力的增大,也应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
构建全方位监督模式
上海将构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模式,规范司法权的行使。法院细化完善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检察院根据“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察官独立承办并作出决定的案件,由检察官承担责任;检察官办案组团队承办的案件,由主任检察官和其他检察官共同承担责任;检察长、副检察长对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有关办案事项决定承担责任。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办案过程全程监控,全程留痕,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市政协委员胡光认为,应建立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律师不应无原则地维护当事人,而法官也应当注意工作方式,不要当庭呵斥律师。
深化法官检察官遴选
合理放宽律师年龄要求和执业年限要求,增加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遴选法官、检察官的人数,并且岗位不限于高级法官检察官,适当增加一级法官检察官岗位。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建议,除了入额法官、检察官,也要为司法行政人员提供专业化的职业发展路径。
全面开展司法绩效考核
进一步明确绩效考核的内容、方式和分工,考核结果记入业绩档案备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法官检察官等级管理、评优评选、员额退出、考核激励等工作的最重要依据。
俞卫锋提出,司法机关可以引入企业 “流程管理”的概念,通过司法流程细化来提高绩效。
统一推进第三方评估
统一推进全市司法机关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统一发布评估结果,倒逼司法机关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杨力认为,司法公信力评价会受到法治化水平、法律知识普及等多重因素影响,应尽量客观地看待评价。 本报记者 李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