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首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中,朱明国、金道铭、魏健等十多名严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现身说法后,昨晚播出的第二集《严防“灯下黑”》中,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沈佳,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原省长魏宏,四川省资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佳等案件也被一一揭示。
2016年1月,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原省长魏宏被立案审查。中央纪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李亚群说,在审查魏宏的问题时,发现魏宏对有关的违纪事实拒不承认,而四川省资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佳的口供也发生重大变化,应该是有过串供,而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有“内鬼”帮忙。同年2月,中央纪委成立调查组,对魏宏和李佳案件开展“一案双查”。最终调查发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有3名领导干部从中帮助串供。此外,四川省纪委调查李佳案的负责人李世成,曾3次和李佳单独见面。
袁卫华案是中央纪委机关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件。这名37岁的处级干部虽然职级不高,但违纪行为却非常严重和恶劣。他不止一次将工作秘密拿来做交易,其中第一次发生在2004年,他主动向某副部级干部泄露举报内容。2014年到2015年,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时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的黄兴国就主动多次与袁卫华接触,打探武长顺案件、杨栋梁案件的相关信息,同时套取、打探关于黄兴国本人的一些问题线索。袁卫华都一一奉告。为此,黄兴国多次请袁卫华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
在袁卫华到中纪委工作之前,其父亲手下只有一支三五个人的小包工队,承接一些防水、房屋翻修的小工程,但他儿子却帮他逐渐成为当地有名的承揽工程专业户。袁卫华则要求父亲订立遗嘱,写明“将家庭财产全部给大儿子袁卫华”。多年来,袁卫华利用自己的权力,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